你好,我的名字是電磁干擾。
我男朋友,意大利人。
我需要做一些問題。
因為他是在尋找一個律師。 這裡是我的問題:
1,已有一個兒子。 六歲兒童年。 想要獲得子女的監護權。
他和他的母親的子女都有共同監護權。
當他出生的兒童,
簽署了一個共同監護權
沒有結過婚。但他們已經簽署了《共同監護權。 因此,
的子女的母親,沒有一個穩定的工作。 但有時在工作黑色的保母。
是子女的母親。
,孩子的母親,住在家裡,我的男友。 六年,
他們一起了。 但當時;一個。
母親沒有一個收入斯塔比爾.馬有時兼職保母。 得到一些巴克斯。
分手原因:,孩子的母親,竊取的錢。 但該名嬰兒的母親,一位的抑郁症。 其後,孩子的誕生。 有時,你必須採取farmaci.COS有時。 它必須使用藥物
那麼我的男友想子女的監護權。
,孩子的母親。
應找到其家,因為他們已被打破,
2,我男朋友在台灣。有一個非常穩定的台灣。 甚至可以提出一個兒童。
獲得監護的菲利.馬和很困難嗎?因為他想要研究兒童在台灣。 成長呢?
和我們打算在台灣結婚,也將是一個穩定的家庭。
實際3.有一次,他已聽到,有一個個案。
爭論被拘留的兒童在法例,去年兒子被送往其他家庭成長呢?所以她是怕。
4。 我的男友可以獲得監護的兒童的機會很多呢?
實際5.因為我們想要結婚呢? 因此,它是不可能的婚禮之前。 較容易獲得監護的兒童? 或結婚嗎? 請回答我的問題。 為什麼現在和十分不安。 非常感謝你
正在翻譯中..
